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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核算會計崗位職責一、根據上級批準的年度工資總額,會同人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掌握工資總額的執行情況。對違反工資政策、超過工資總額現象,要予以制止,同時要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二﹑嚴格審核工資計算的有關憑證,對人事部門報來的當月工資變動情況表和各部門上報的各種代扣款項的通知單,都要嚴格審核,確認無誤后,正確地編制出當月人員工資發放表。同時備份好工資數據、辦理好工資轉存手續,每月(15日前)按時發放工資; 三、工資發放后,及時上繳有關部門的養老金、住房公積金、職工醫療保險以及失業保險金(每月20日前); 四﹑負責教職工工資事宜的查詢和解釋; 五﹑負責辦理人事轉來的離退休人員的有關工資手續; 六、每月臨時工工資發放后,負責辦理臨時工人員的養老金、失業保險金; 七﹑完成本部門和財務處安排的其他任務。 職責二:工資核算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工資、獎金、補助及各項扣款的匯總、審核。 (1)負責核算企業員工工資,每月對各部門、車間提供的工資核算原始資料進行審核,包括出勤和加班天數、人員數量是否正確,領導簽字是否合理,員工工傷、喪假、婚假、事假是否按規定標注準確;新入職員工的是否標注入職時間,確保數據的真實和準確(每月7日之前各部門、車間將上月的考勤統計表報送企管部)。 (2)負責代扣由辦公室提供的員工養老保險、交通費、電費、餐費,核算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扣款項。 (3)掌握非在冊人員的勞務費支出情況,嚴格按支付手續編制工資表。 (4)將審核無誤的工資原始資料輸人電腦,編制員工“工資表”、“工資匯總表”;按時將工資表交總經理審批,將總經理審批簽發的工資表送交財務部門并上報銀行,以確保工資的及時發放(每月28日為工資發放日)。 (5)按時申報個人所得稅,將申報表按時轉交財務進行申報。 (6)打印工資表(一式三份),一份送董事長室,一份留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送交財務。 (7)工資發放完畢后,負責將銀行開辦的新入職員工的工資卡發放到員工本人。 2.負責人力資源相關工作。 負責離職員工離職工資的計算。 職責三:工資核算會計崗位職責 1.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薪酬管理與核算辦法 2.根據員工實有人數、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審核人力資源部編制的工資計算表,辦理五險、個人所得稅等代扣代繳款項,計算實發工資 3.根據考勤記錄、員工工資升降級別變動標準通知單審核工資和獎金分配表,審核無誤后,按照各部門的實有人數歸類,編制工資分配表和匯總表 4.編制會計憑證進行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等的明細核算,及時錄入財務信息系統 5.待工資發放完畢后,及時收回工資計算表,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6.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月按工資總額計提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等 7.負責編制人力資源成本有關報表,配合人力資源總監做好人力資源成本分析工作 8.根據企業年度人力資源成本預算,會同人力資源部掌握工資和各種獎金的支付情況,對于違反工資政策不按規定濫發津貼、獎金的現象要予以制止,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 9.裝訂、保管(限當年)相關會計憑證、工資報表,定期送財務檔案管理人員保管。 |